秦文峰
  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肩負著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使命,加強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對提高檢察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山西省檢察機關紀檢監察部門自覺從政治和全局高度思考、謀劃和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集中精力監督、執紀、問責,扎實推進監督責任的落實。
  緊盯執法辦案風險點,履行監督責任。執法辦案是檢察工作的重點,也是容易發生問題的關鍵環節。從以往檢察機關發生違紀違法的問題來看,必須把偵查監督部門的捕與不捕,公訴部門的訴與不訴,民行檢察部門的抗與不抗,反貪、反瀆部門的立與不立以及扣押款物的管理作為監督重點,採取網上辦案流程監督和辦案現場同步監督等多種方式,及時發現問題,進行警示提醒、訓誡督導、責令糾錯。積極推進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完善檢察官懲戒制度,健全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問責的制度體系。同時,堅持抓早抓小,擴大和延伸監督範圍,最大限度地瞭解並掌握有執法辦案權力的部門和人員八小時以外的活動等情況,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一旦發現有可能觸碰紅線的情況,及時核實,誡勉談話,有效防範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
  始終保持查辦案件的高壓態勢。查辦案件是紀檢監察部門最基礎、最根本的職責。近年來,山西省檢察機關採取提辦、交辦、參辦、督辦等形式,大力查辦一些有影響的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懾作用。今後要繼續加大案件查辦力度,以“零容忍”態度懲治檢察人員違紀違法行為。同時,進一步規範案件線索處置,堅持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向同級黨組報告的同時,及時向上級檢察院紀檢監察部門報告,突出紀檢監察部門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進一步整合和優化辦案力量,不斷提高辦案的質量和效率。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通過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有針對性地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推動懲戒成果向預防機制轉化。
  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狠抓作風建設。山西省檢察機關採取巡視、檢務督察、專項治理等辦法,對檢察機關領導幹部出入私人會所、利用婚喪喜慶等名義收受下屬以及有利害關係單位或個人禮金等問題,進行重點查處和糾正。堅持問題導向,從群眾反映強烈的具體問題入手,著力糾正存在的“四風”問題,解決特權思想、霸道作風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執法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通網絡舉報信箱,對違紀違規問題曝光,促進作風建設常態化。
  嚴格責任追究。嚴格責任追究是履行監督責任的關鍵所在。山西省檢察院確定每年年底對各市、分院和省院各內設機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特別是對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情況進行專項考核,以黨風廉政建設這個“龍頭”為牽引,盯著領導機關、領導幹部,盯著“不落實的事”,嚴查“不落實的人”,促使領導幹部心存敬畏、嚴於律己,規範用權。準確區分個人責任與集體責任、直接責任與領導責任,落實“一崗雙責”制。對領導監督不力,不抓不管導致不正之風滋生蔓延,或者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實行“一票否決制”,落實“一案三報告”制度,即每查辦一起案件,都要形成專案報告、案件剖析報告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報告,做到“真兌現、真掛鉤”,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軟任務”變成“硬指標”,逐步實現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追究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態化,保證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作者為山西省紀委駐省檢察院紀檢組組長)  (原標題:聚焦主業做實監督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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