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擬大大提高停車場收費標準的消息引髮網友廣泛關註,也引發了不少質疑的聲音。停車成本如此之高能否有效治理交通擁堵?23日晚,深圳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呂銳鋒表示,“高價停車費”方案遭到反對是意料之中,但非最終方案。比起行政手段,深圳治理擁堵多採取法治和經濟手段,效果如何,要靠實踐檢驗。(7月24日新華網)
  所謂的“天價停車費”,是指在一類區域工作日期間每半小時最多可加收6元調解費,原有最高60元的收費,車主一天的停車成本最高可達300元。
  對這項呼之欲出的新規,由於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質疑聲遠遠超過贊成的聲音,令深圳官方由開始制定“深圳路外停車場調解費建議方案”時信心十足,到後來變得小心翼翼,甚至態度曖昧起來。用呂銳鋒的話說,“我們雖然先把這個方案的構思放出來,還要有一個法定的、聽證的程序,還會更廣泛地聽取大家的意見。”
  其實,依本人看來,對這項關乎深圳交通擁堵乃至現代化城市管理的問題,作為政府,沒必要猶抱琵笆半遮面,羞羞答答,欲言又止。應該看到,治理交通擁堵,是現代化的城市管理的需要,對此,政府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換言之,解決交通擁堵問題,是政府的職責所在,也是政府為市民提供公共服務的範疇。因此,為了城市的有序發展,政府應該有所作為,這是毫無疑義的。
  至於在治理交通擁堵時採取什麼手段和措施,那是另外一碼事。可以肯定地說,只要能緩解交通擁堵問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無論是經濟手段還是法律手段,抑或是行政措施,都是合理的。這裡有個前提,既必鬚根據城市實際情況,在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的基礎上制定實施。
  毋庸置疑,深圳作為國家第一個經濟特區,是我國改革開放的窗口和排頭兵。當年,在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條件下,殺出了一條血路,創立了深圳速度的經濟發展模式。時至今日,在現代化城市管理、城市公共服務等方面,深圳依然應該走在全國前面,做敢於第一個吃螃蟹的勇者,積累和提供豐富的城市管理經驗。只有這樣,深圳才能無愧於改革排頭兵的稱號。
  文/王傳合  (原標題:對“天價停車費”何必羞羞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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